12月1日凌晨4点,柘城县法院执行干警一行4人来到了该县张桥乡花马李村,对正准备回家的“老赖”李某进行了突击执行。
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柘城县法院于2015年12月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人民币110000元。法院判决后,被告李某一直外出,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生效文书,张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柘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在白天、晚上上门找不到被执行人李某的情况下,打听到李某近期可能回到家中办事,于是决定凌晨进行蹲守堵截李某,2016年11月27日凌晨5点,执行干警冒着零下4度的严寒来到李某住处,但是一直等待李某4个多小时,李某始终未出现。执行干警没有灰心,继续于11月28日、29日、30日凌晨进行继续蹲守,但李某还是没有回家。12月1日凌晨4点,在执行干警连续蹲守第5天时,李某终于趁着夜色出现了,执行干警立即上前进行了抓捕。
“没想到你们这么拼,大半夜的还在这里等着我啊!”,被执行人李某在警车上对着执行干警说道。被执行人李某因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最终被柘城法院依法拘留。
柘城县法院通过采取假日、夜间、凌晨突击执行行动,让长期逃避执行的“老赖”措手不及,能对“老赖”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从而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