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柘城县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洪林、慈圣法庭庭长李雪峰冒着38°的高温前往该县伯岗镇刘双安村,为年近70岁、行动不便的张大娘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2016年5月,柘城县伯岗镇刘双安村的村民张大娘在路边放羊时,不慎被临村村民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张大娘脚踝受伤,一时无法下床走路。后张大娘与王某就有关医疗费的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因为张大娘家离法院较远,张大娘的丈夫需照顾张大娘等原因无法到法院立案。
柘城县法院的相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按照高效便捷、司法为民的原则,立即派出民一庭庭长王洪林、慈圣法庭庭长李雪峰等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专程走访并为张大娘上门立案。王洪林、李雪峰在了解了张大娘交通事故过程后,向张大娘及其丈夫仔细解释了立案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迅速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看着忙着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连水都来不及喝的法官,张大娘坐在床上激动地说:“这么大热的天,你们法官还专门到我们家来帮俺,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辛苦你们啦、辛苦你们啦!”
近年来,柘城县法院为更好地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护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参加诉讼,推出了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巡回立案等多项便民、利民、为民、亲民的举措,简化手续,并视实际情况减、缓、免诉讼费,积极为他们开通无障碍诉讼“绿色通道”,深受人民群众好评。据统计,该院仅今年上半年上门立案的就有6起,巡回立案的有1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