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柘城县法院门前响起阵阵鞭炮声,当事人王某与同事一起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该院院长张书勤手中,表达了他们对法院倾力调解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2015年夏天,被告汤某让原告王某装修位于柘城县南环路的店面,装修完毕后,被告一直未付给原告手工费3000余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清偿,为此原告于今年4月底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
柘城县法院小额诉讼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乔红英迅速联络各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同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当事人被承办法官的诚意及工作态度所感动,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汤某一次性给付原告王某现金3000元并当场进行了交付。
一直以来,柘城县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实际效果,采取因案施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从细节上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关心当事人,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司法为民工作深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