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当特困当事人杨某从柘城县法院院长张书勤手中接过慰问金后激动不已,连声表示感谢。
2012年1月,11岁的男孩王某某被张某某驾驶的一辆面包车碰撞。车祸造成王某某头皮挫伤合并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挫裂伤致脑组织软化坏死、四肢瘫痪。该伤残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受伤男孩王某某的母亲杨某为给孩子治病,卖光了家里全部值钱的东西。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肇事者张某某赔偿王某某各种费用3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拒不支付赔偿款,2015年9月,张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
虽然肇事者张某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该案件一直牵动着柘城县法院院长张书勤的心,张书勤多次组织干警到受害人家中进行慰问。今年1月27日,张书勤院长又带领政治处主任张自云等,来到该县人民医院,为瘫痪在病床的王某某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
张书勤院长鼓励王某某一家要树立生活信心,保持良好心态,争取早日康复,并叮嘱随行人员为王某某积极呼吁筹集治疗费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柘城县法院对特困当事人进行慰问的举动温暖了特困当事人的心,充分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