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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结婚实诈骗 红娘婚托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26 16:04:26


    一人充当红娘,一人充当婚托,以承诺结婚为名实施诈骗,骗取他人钱财,结果触犯法律,红娘婚托均获徒刑。10月12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2年5月10日,王某与张某预谋后,以找对象为名,与南阳市卧龙区的王某甲见面,次日二人订婚并收取王某甲家红包11000元。2012年5月28日,王某与王某甲举行结婚仪式,王某收取彩礼20000元。不久后,王某失踪。2013年8月12日,王某与南阳市宛城区的郭某见面,次日二人定婚,骗取郭某的信任后,以索要见面礼、订婚礼金及购物等方式,多次骗取郭某财物1.8万元。其中,王某获取10100元。2014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将王某、张某抓获归案。案发后,诈骗金额已悉数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物,其中被告人王某诈骗人民币59100元,被告人张某诈骗人民币4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王某、张某的犯罪性质、犯罪后果、犯罪数额、认罪态度及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等量刑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贺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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