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些“失踪”多年的被执行人纷纷从外地赶到柘城县法院,主动将一些陈年积案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张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需要向申请执行人赔偿3.5万元。面对法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总是以各种借口加以搪塞,甚至玩起了“失踪”,案件一拖就是三年。2015年7月,张某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库,由于失信,被执行人在生产生活中出现多种不便。张某最终迫于压力,于今年8月16日亲自赶到该院,将案件款3.5万元主动交给该院执行局并请求在失信人名单库中删除自己的名字。
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冀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面对法院的执行,被执行人五年来一直以“捉迷藏”的形式来规避法院的执行。今年8月13日,被执行人一大早就来到该院,将案件款4.7万元交至该院。
在被执行人刘某某与申请人魏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面对法院的执行,被执行人采取以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法院的执行。8月1日,被执行人赶到该院,将案件款6万元交至该院……
这些长期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能够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应归功于该院实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该制度的核心就是要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使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高消费等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通过增加被执行人失信成本,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进而提高执行案件的执结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