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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三个转变”实现审务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0 09:38:09


    为深入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法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和批示交办事项的及时有效落实,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和干警安全有序的工作秩序,柘城法院在审务督察方面实现“三个转变“提升工作效率。

    首先转变工作职能。将审务督察工作职能由单纯的纪律检查转变为推动工作落实与促进作风转变相结合的审务督察。在推动工作顺利实施的同时,通过督察掌握相关信息,了解干警工作状态,促使各部门求真务实,提高效率。

    其次转变工作重心。要将审务督察工作重心由单纯的专项督察转变为专项督察与决策督察相结合。改变只注重抓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特别是批示交办案件的督察,忽视抓决策部署督察的状况,有力促进我院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使工作中心从单一的督察深入到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监督。

    第三转变工作模式。要将审务督察工作模式由单纯的被动督察转变为被动督察与主动督察相结合。对于专项督察,要及时掌握进展,主动反馈情况。上级法院督察和对调督察及时掌握情况,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在查办环节要主动跟踪,实时掌握情况,要积极作为,客观反映落实情况和问题,为改进工作建言献策。

    柘城法院在审务督察方面严格遵守督察工作纪律,健全了机构设置,配备了督察设备,并要求全院各部门为督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重要工作会议应让督察工作人员列席,创造条件让督察工作人员调研检查工作,找准督察工作着力点,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责任编辑:贺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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