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市文明办副调研员刘岚等一行四人来到柘城县法院,对柘城县法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文明办主任张乐民随同检查。
检查组在柘城县法院院长张书勤的陪同下,首先实地查看了办公区域、文明标语、立案信访大厅、文化长廊等文明创建硬件环境,随后听取了法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情况汇报并查阅了创建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今年以来,柘城县法院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在服务大局、便民利民、矛盾化解、内部管理、文化建设和基础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树立了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人民法院形象。
经过检查,市文明办副调研员刘岚对柘城县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充分体现出院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整体工作亮点突出、法院文化深入人心、环境整洁优美、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等特点,并对今后更好开展创建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希望柘城县法院再接再厉,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