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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四项措施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14-10-08 15:19:37


    为了依法打击信访当事人在信访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商丘市中院转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并就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问题提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9月28日上午,柘城县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并认真学习了该意见,进行了逐条解读,并制定了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我院要求将该意见精神逐级传达到每位干警,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充分领会到当前涉诉信访问题的形势严峻性和任务艰巨性,要求每位干警都要高度重视信访问题,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对于信访人在涉法涉诉信访过程中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我院制作了展板放置在信访局、千树园等涉诉信访场所以及信访人经常聚集地,张贴该意见,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正确、合理地表达诉求,坚决杜绝缠访、闹访、非访等不理智的行为。

    三是结合工作中实际,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针对信访诉求已经得到依法解决的信访老户,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且不听劝告、缠访、闹访,违犯《信访条例》等规定的,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大排查化解力度。针对我县信访案件较多、问题突出的状况,张书勤院长强调对信访旧案、积案、非访问题加大排查力度,加大化解工作力度,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法予以打击。截止9月底,信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8、9月份非访数量为零,我院的信访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效果。

责任编辑:贺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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