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柘城法院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罚,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制度。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并与工商、银行、质检、政府单位建立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为相关单位提供法律依据,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银行贷款、车票、机票购买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惩戒。
实行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制度作为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一种重要举措,柘城法院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将其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多措并举促执行,并深入开展对制度的学习与探讨,提高执行干警运用制度的技术手段,有效促使了一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严厉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使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