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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四举措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4-07-27 09:57:36


    自接到省高院下发的《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通知以来,柘城县法院积极贯彻实施,认真落实通知指示精神,采取四项举措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

    一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该院始终坚持便民服务是法院工作的最高宗旨,以群众的需要为工作第一要务,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对立案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配备了电脑、电子查询仪等设备,设立了便民服务处、诉讼引导台、涉军维权窗口、调解室等。为方便当事人了解庭审情况,我们还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案件查询系统,供当事人查阅庭审信息,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和风险提示材料,为当事人准备书写文具、花镜、饮用水、婴儿座椅等。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咨询、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制度。狠抓审判、提速和均衡结案,将办案期限、结案率、速裁率、调撤率、兑现率等质效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推行“真情调解化民怨”工程、“畅通渠道听民声”工程、“公正司法聚民心”工程。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三留守人员等涉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弱势群体维权,全力打造便民立案快捷窗口。开展法官“便民工作站”,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上墙公示。这些措施体现了该院问需于民的服务功能。

    二是审判职能前移。把调解延伸到矛盾纠纷的产生地和源头。对有调解可能的涉及离婚、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宅基地、土地承包、小额欠款等纠纷,发挥司法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村委主任的作用进行调解,并加强与辖区法院便民服务站、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联动,适时开展调解、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释明诉前先行调解的特点、优势以及诉讼风险,如在一定期限内未对当事人的纠纷调解成功,法院再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同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把个别人“信访不信法”解决纠纷的思路,引导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正确轨道上来。

    三是开庭简易化。法庭不定期到巡回审判点调解纠纷,做到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回访、就地接访,让老百姓不出户就能体验到司法服务,让矛盾不出村就能化解。针对近年来高发的、离婚、消费纠纷等案件。该院开设离婚案件巡回法庭、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对这些案件只要证据确凿,事实充分,巡回法庭可以当场立案、当即审理、及时调解、快速化解纠纷。

    四是拓展案后服务。将司法工作向庭后延伸,拓展案后服务。对审理的或已审结的案件做好回访工作,对当事人做好说法析理,及时解决思想问题,消除上访隐患,推进息诉罢访。

责任编辑:贺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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