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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庭审“五做到” 做好未成年人犯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01 11:41:58


    柘城县人民法院以“审理一起案件、挽救一名失足未成年人”为目标,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通过庭审“五做到”逐步形成了一套“集预防、审判、帮教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要做到掌握好庭审气氛,避免未成年被告人产生恐惧心理和对立情绪;二要做到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认清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三要做到保证未成年被告人有充分辩解的机会;四要做到充分发挥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当庭教育、感化作用;五要做到在量刑上多适用缓、管、免,给未成年被告人重新改过的机会。

责任编辑:贺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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