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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积极判后答疑 来访群众盛赞满意

  发布时间:2014-06-26 19:10:26


    6月4日上午,来访群众马先生拿着一纸判决书到柘城县法院立案庭咨询有关事宜,该判决书是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马先生的疑问主要有两点:第一、他起诉时提供的是被告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而判决书上写的却是被告人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号码,这点是否影响案件后续的进展以及被告人的相关责任的承担。第二、判决支持原告的讼请求的标的款,原告应如何获得。 该院的吴法官热情地接待了马先生,并就马先生的两个疑问作了耐心的解释。第一、无论第一代还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都具有唯一性,这两代身份证号码都是指向同一个人,所以不影响判决书中被告人责任的承担。第二、由于马先生手中的判决书是一审判决书,且未过上诉期限,还不是生效判决书,所以还不存在被告履行判决、原告申请执行的情况,标的款的事项如何,还要待后续案情的发展。

    吴法官的答复解决了马先生心中疑问,“谢谢法官,你们解开了我心中的疑团,你真是帮了我大忙了”马先生握住法官激动地说并热情地感谢了吴法官。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柘城县法院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了“立案窗口”的服务功能,简化立案手续,规范立案、信访工作,努力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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