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法院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把调解作为化解民商事纠纷的首要措施,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坚持四个“着力”充分调动法官调解的积极性,确保案件调解的效果。
一是着力提升调解技能。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撰写调研文章、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交流、总结、推广民事调解工作经验,着力培养一批调解能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有力促进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着力做好庭前调解。为满足简易程序简便、快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启动庭前调解程序,不断加大庭前调解力度,从程序上实现即收即调、即调即结的化解纠纷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的功能。
三是着力提升调解效果。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积极营造人性化调解氛围,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细心寻找案件调解的切入点和调解时机,合情、合理、合法开展调解,扩大调解的法律效果。
四是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加强调解联系制度,随时接受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咨询,强化调解协助功能,主动邀请民调人员协助案件调解,及时派出法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成功率。深化调解示范作用,有选择性地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和诉讼调解,为民调人员开展调解工作提供示范,切实提高他们的调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