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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村串户,公开宣扬“全能神” 触犯法律,十人被判入囹圄

  发布时间:2014-06-13 18:15:54


    近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参加邪教组织“全能神”的团伙案,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杨某某等十人判处刑罚。

    柘城县大仵乡杨庄村村民杨某某多年以来一直信奉被国家取缔的邪教组织“全能神”,并在附近村庄发展信徒张某某等九人。2012年12月7日上午,杨某某、张某某等十人商议后,决定分两组到附近村庄宣扬“全能神”,一路由杨某某带领在大仵乡吴庄村、张小楼村、胡襄镇贾口村,散发“全能神”宣传单,用喊话器宣扬“全能神”歪理邪说。一路由张某某带领在大仵乡王树林村、老关陈村、老王集乡许关村宣传“全能神”歪理邪说。案发后在杨某某家查出“全能神”小册子140余册,在张某某家查出“全能神”小册子100余册。

    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等十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参加被取缔的邪教组织“全能神”,并公开传播和宣扬“全能神”的歪理邪说,扰乱了人们的思想,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其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及各被告人的作用,分别判处杨某某等十人有期徒刑三年、二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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