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柘城县法院执行“三留守”案件突出时效性

  发布时间:2014-06-04 16:43:15


    河南柘城县法院自开展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坚持缩短执行期限,突出“三留守”案件执行时效性。

    该院执行法官在接收“三留守”案件后,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摸底和调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办结,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办结,执行局对该案件要及时召开执行分析会,讨论未结原因。同时对“三留守”执行案件建立执行限期台账,进行一周一通报,半月一总结,主管执行的院领导定期对此类案件的承办人员催办、督办,进行指导。

    截至5月31日,柘城县法院共执行“三留守”案件41件,追回款物价值57万余元,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一致好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