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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四项措施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法院形象

  发布时间:2015-02-03 08:46:35


    柘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着眼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司法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从而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信访接待,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该院进一步加强院领导接访日制度,分别由院长、副院长轮流接访。对于接访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反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是推进审判“ 四进 ”,倡导能动司法。该院让法官走出法院、走出法庭,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企业对法律服务的司法需求,切实解决他们在法律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职能,通过公开审理以案说法、向旁听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加强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在法院网站上公开 裁判文书 ,向社会开放除法律规定保密以外的全部案件信息,全面推进审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主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对法院的了解更为透彻,从而更加支持法院工作。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在立案审查时,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拥军优属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快速调解,及时速裁。同时,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司法救助,使弱者能真正地打起官司,享受到法律的关怀。

责任编辑:贺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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