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报告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他强调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重点应该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完善机制保障,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使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审判活动。据统计,《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8年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共计803.4万人次,其中2012年参加审理案件人次是2006年的3.8倍。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总数共计628.9万件,其中刑事案件176.4万件、民事案件429.8万件、行政案件22.7万件。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达71.7%,比2006年提高52%。柘城法院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在已有的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从新选任人民陪审员,实施“双倍增”计划,虽然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但是该院在数量上不断增加,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注意克服“长期驻庭”和“编外法官”现象,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注重增强司法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仍处在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首先,人民陪审员总体数量仍然不足。其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还不完善。第三,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有待加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的新要求,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