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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监所 成功调处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3-09-29 11:04:41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8月2日,柘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到该县看守所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在承办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张某(女)与陈某(男)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7月29日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后被告陈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柘城县看守所。不久,原告张某向柘城县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陈某离婚,民一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还在羁押,且被告对离婚抵触情绪较大,如贸然处理此案,会导致被告思想情绪大的波动,不利于日后安心改造。后经合议庭进行开庭前合议,决定在看守所进行开庭审理。随后,承办法官来到看守所,经过与公安局及看守所等部门的协调,得到了他们的协助。合议庭成员先对被告进行入情入理入法的调解,做好其思想稳控工作,劝其安心改造。经过办案法官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放弃婚后共同财产,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切实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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