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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规范法官行为树立公正文明形象

  发布时间:2012-12-14 10:21:58


    柘城县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己任,以规范法官行为为手段,以创建和谐法院为目的,注重加强法院的各项建设,切实树立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力求以正确的理念、严格的管理、良好的形象、廉洁的作风为构建和谐柘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理论素养,将规范化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融合,使全院干警的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有了新的提升与转变。

    二、完善司法礼仪,实施挂牌上岗制度,要求全院干警着制服、佩带小徽章,并带胸卡,胸卡正面注明本人的姓名、职务,贴有照片,胸卡背面写有省法院“十条禁令”,时刻警示广大干警。

    三、强化便民服务,配备了诉讼引导员,专门解答群众的诉讼咨询,为群众诉讼提供了便捷通道。

    四、严把案件质量,形成完善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管办的智能作用,强化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制定了“两评查”活动方案,将观摩庭数分解到各业务庭,进一步规范了法官庭审行为,提升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质量,从而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五、加强内外部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以及最高院的“五个严禁”、省高院的“十条禁令”和市中院的“五不准”;在外部监督方面,将各项审判工作都置于上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以增加案件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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