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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化”牢筑党风廉政建设堡垒

发布时间:2012-08-03 12:39:50


    柘城县法院长期以来积极推进“廉洁法院”建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做到“强化、细化、深化、制度化”, 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强化”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全院干警党风廉洁素质。该院不断加大对全院干警的廉洁、廉政教育力度。规定中层干部每年必须参加一定课时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并把参加培训和考核的结果,作为年终评价中层干部的内容之一;在抓好日常政治学习的同时,继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官行为规范学习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教育活动的学习;勤廉兼优的正面示范教育,采取召开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示范教育,用先进典型的崇高思想品质、道德情操感召广大党员和法院干警;开展腐败分子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其违法违纪的根本原因,以发挥超前防范的作用。

    二、培养选拔机制“细化”,把好选人用人关。在选拔和培养干部以及干警的选用中,柘城县法院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考试等方式选用、选拔和任命中层干部。在注重对竞岗人员的理论知识考核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竞岗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道德品行、廉洁作风、政治操守等细节方面进行严格考核,保证干部选拔质量,力求杜绝不廉因素。

    三、责任追究机制要“深化”,增强廉政意识。该院建立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加大中层干部廉政保证金的交纳数额,并规定中层干部对所在部门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承担领导责任;把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院长与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与干警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而增强了领导干部和一般干警的责任意识,形成了齐抓共管、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让全体干警在责任追究机制的约束下,做到了“怀廉洁心、走廉洁路、做廉洁事”,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管住自己,真正的在心中筑起廉政建设防火墙。

    四、廉政建设 “制度化”。 该院长期以来,总结学习了很多有效经验,并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有形的制度发挥无形的作用。强化违纪预警机制。由监察室组织相关人员就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当事人,认真听取他们对个别法官的意见和建议,然后由走访人将意见反馈给相关法官,及时指出其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教育、督促整改,把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廉政档案制度。该院为全院每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检查,纪检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及实际工作中发现好的方面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并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召开由当事人参加的座谈会等,切实将存在的问题找准,以便制定措施,落实整改,确保了廉政建设管理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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