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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四抓"方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29 12:20:51


    柘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四抓”,以学习教育、完善制度为切入点,以开展活动、建立监督体系、强化查处力度为抓手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官队伍“违法违纪零发生,不良事件零发生”的“双无”目标实现。

    一是抓管理,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该院根据现实情况及时完善并印发了《章贡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加大了《廉政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纪检部门、各庭室科队负责人在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要求,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综合治理,狠抓落实,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目标管理、审判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外,根据法院工作实际,还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廉政提醒制度。在全院上下形成人人抓廉政,事事讲廉政的良好氛围,让廉政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

    二是抓学习,强化廉政意识。廉政建设事关党的荣辱,事关司法的形象,必须常抓不懈,院党组规定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专门组织全院同志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各级纪委的文件精神,观看反腐警示片,学习反腐倡廉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材料,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以后每半年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形势报告,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形势任务,勤政廉政,党性党风党纪专题辅导,年终对全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试和总结。

    三是抓监督,构筑廉政预防体系。首先是继续搞好内部监督。审判监督实行审监庭和院领导双重评查,日常工作、生活由纪检和督导专班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抽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法律监督,同时,聘请院工作人员家属为廉政监督员对大家八小时以外的行动监督;其次是外部监督,主要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执法监督员、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案件当事人,随案发放审判监督卡,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决定实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都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制度,使大家时刻紧绷廉政一根弦,事事、人人、时时、处处置于监督之中。

    四是抓查处,防止苗头蔓延。一是强化查处力度,每件来信来电逐一登记,及时查处,突出“查”、“谈”、“处”。“查”就是及时派专人进行调查;“谈”就是由分管领导同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既有提醒,又有告诫;“处”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因廉政工作出现问题,经查证属实,除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外,对单位及其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先进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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