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审理好涉及“三农”案件,柘城县人民法院采取切实可行的四项措施,增强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一是思想上重视。该院审判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密切关注与“三农”有关的涉农案件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领会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和时代意义,为培养爱农、护农意识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制度上落实到位。该院为方便群众诉讼,认真落实关注和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设立“绿色通道”,建立健全诉讼引导员制度,进行诉前引导。发挥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前来诉讼的较远地区的农民可到法庭办理立案手续,再由法庭统一到法院登记备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加大服务力度。 对于老、弱、病残或其他行动不便的农民,实行上门服务,加大服务力度,对赡养、追索抚养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让农民打得起官司,优化农民诉讼环境。
四是兼顾宣传教育。该院深入贯彻马锡五审判方式,趁农忙时节,深入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村头巷尾,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就近开庭,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现场以案说法,兼顾法制宣传,方便了农民诉讼,促进了农业发展,维护了农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