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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少年庭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倾力做好少年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12-08 16:01:20


     柘城县法院少年庭干警认真聆听了詹红荔先进事迹报告会后,迅速掀起了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的热潮,自觉将学习成果应用到审判实践中,推动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建立预防未成年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传递司法温暖,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司法。同时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把深入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与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将以人为本的审判理念融入到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培养少年审判法官的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二是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建立预防长效机制。该院少年庭定期到中小学校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制讲座,运用典型案例为学生上法制课,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帮助学生用法律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研找出原因,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改进工作,共同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该院的一系列的做法受到了学校和师生的好评。

    三是坚持庭审感化。在庭审中充分运用公诉人、陪审员和辩护人、社会调解员及亲属的不同角色,对未成年被告人展开教育,形成教育合力,增强教育效果,聘请老教师作为陪审员参与庭审,引导法定代理人同法官一起发挥合力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截至目前,该院共组织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6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少年庭法官开展“每月一封信”活动,让每一起案件的少年犯,把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动机作一下自我剖析,以书信形式寄往少年庭,每月一封,使少年犯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他们的健康成长,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如今年审理的一起抢劫案的被告人李某,作案时是在校高三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这次犯罪纯属偶然,且有悔罪表现,少年庭就对其适用了缓刑,给他一次高考的机会,当他重返校园后,更加刻苦学习,终于考上了大学,接到入学通知书的那天,他给少年庭法官写了一封长长的感谢信。

    四是推行“圆桌审判”方式。该院在保证法律严肃性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审判方式,推行“圆桌审判”的方式,即以圆桌审判方式取代法官高高在上的法庭设置,审判人员与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公诉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等处于同一个桌面,缓和庭审气氛,有助于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更加有效地进行庭审和法庭教育。如该院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抢劫案,少年庭法官以谈心的方式审案,减轻和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整个庭审教育都在相对宽松、缓和的气氛中进行,被告人在法庭上痛哭失声,下定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五是注重庭前和解和调解工作,切实保护涉案少年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涉及少年犯罪事件中,坚持做到将庭前和解和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尽量促成当事人和解,切实保护涉案少年的合法权益。

    六是做好回访帮教,延伸教育。定期走访少年犯家长,了解少年犯思想,要求家长继续担负起教养责任,督促家长对少年犯进行探视。同时,对被判处监禁刑的少年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回访,定期与少年犯进行面对面交流,同时对一些宣告缓刑的少年犯和刑满释放的少年,积极协调各方解决就业、就学等问题,与学校、居委会联系,在注重保密的情况下,将教育感化工作做到底。如朱某盗窃一案的被告人朱某,其父母均感染上了艾滋病,并相继去世,撇下朱某兄弟二人由其伯父抚养,朱某受他人引诱走上犯罪道路,庭审中痛悔不已,为给其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走好以后的生活道路,少年庭庭长史凤勤四处奔走,为朱某解决就业问题,几经周折,柘城县金刚石微粉厂厂长被史庭长的真诚所感动,同意朱某在该厂工作,少年庭仍坚持定期回访朱某,现在朱某工作积极,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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