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柘城县法院积极从多方面努力,采取多项措施,力争做好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
一、规范信访接待。该院积极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专人专司信访接待,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院长接待制”、“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和大接访等措施,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与沟通,解决信访人实际问题,方便群众诉讼。
二、严把案件入门关。该院立案庭依据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格审查立案,把好收费关,立好每一起案件。同时,严禁违反《法院收费办法》收取诉讼费,在平时的立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诉讼费的规定,严禁乱收费,在该院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从未多收过当事人的费用。
三、注重调解优先。该院长期以来注重加强对法官司法和谐裁判理念的教育和培训,促使法官形成和谐调解、亲民爱民的司法理念,以尽职尽责地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同时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调解,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妥善审理涉农案件,扩大邀请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的案件范围,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动。
四、确保公正审理。该院坚持公正高效的法律意识,一方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加案件的透明度,确保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以审判管理为主线,以案件质量评查为突破口,狠抓案件审判效率,积极打造执法为民、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品牌。
五、适时进行释法答疑。案件承办人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在立案过程中,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并告知诉讼中的风险,使他们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审理中,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避免了信访案件群体上访。
六、为当事人提供方便。我院对于老、弱、病残或其他行动不便的农民,实行上门服务,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对赡养、追索抚养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简化减、缓、免交诉讼费审批手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进一步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规范执行救助基金的管理,对确需救助的当事人予以救济,优化农民诉讼环境,努力减轻农民诉累,体现司法的和谐与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