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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把好“五个关口”促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1-06-21 17:49:29


    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柘城县人民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始终以保证案件质量为基本,严把案件审判的调解关、适用法律关、案件评查关、审限监督关和司法形象关,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一是严把诉讼调解关。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实行诉前能调尽量不立、立案能调尽量不审、庭前能调尽量不开庭、庭中能调尽量不判、执行能调不强制的全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调解,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二是严把适用法律关。在适用法律时,不仅要准确适用实体法律,还要保证程序合法,对程序和实体不偏不倚,适用法律时,合议庭成员认真讨论并做好笔录,对于疑难案件,上交审委会把关,确保适用法律正确性。

    三是严把案件评查标准关。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在结案后及时将案卷移送到院案件评查办,由院评查办统一评查各业务庭上交案卷,适用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法的适用是否准确,案件证据是否充足,事实是否清楚,案卷装订是否符合统一规定,司法文书中的错、漏、别字是否存在,法律、法规适用准确与否,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

    四是严把审限监督关。该院明确规定案件立案、送达、开庭、合议、宣判各个阶段时限,通过案件审限预警、院长督办令、每月通报等措施,强化对案件审理期限的流程管理,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同时对审结生效的案件及时移送执行,力求快执快结。

    五是把好司法形象关。该院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遇法定回避情形,审判人员主动提出回避。同时,严禁法官在办公室私自会见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要求每位法官严格遵守司法礼仪,指导法官规范着装礼仪、庭审礼仪、接待礼仪,坚持文明司法,严守中立裁判,以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升文明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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