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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四个强化全力做好社会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17 13:57:32


    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社会法庭工作开展以来,柘城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以五个强化不断加大社会法庭工作力度,全县21个乡镇的社会法庭自组建以来,已成功调处婚姻家庭、赡养、相邻关系等各类纠纷720件,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同。

    一是强化选任工作。由院党组成员带队分别深入到乡镇,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等方式,把一批群众认可、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人员选聘为社会法官。目前已聘任85位社会法官,这些人员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也有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和退休返乡的职工干部,其中非在职人员的比例达到75%,确保了社会法官的广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由法院出资,采取以会代训、观摩庭审等方式对社会法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门培训,并为社会法庭订阅了《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等刊物,以提升社会法官识别证据、认定事实和组织调解的能力,确保社会法官上岗即能发挥作用;同时为每个社会法庭确定了一名法官作为联络指导员,随时解答社会法官的法律咨询,指导社会法官制作文书,帮助社会法庭规范办案程序和处理纠纷。

    三是强化衔接程序。为便于社会法庭开展工作,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要求立案庭或法庭在立案时如果发现案情简单且属于社会法庭受案范围,即应主动引导当事人到社会法庭解决纠纷,并告知联系方式。对于社会法庭调处成功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法院确认的,担任联络指导员的法官应协助当事人办理相关诉讼手续;只要调解书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自愿原则,人民法院即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赋予调解书强制执行的效力。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到位。利用户外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向基层群众大力宣传社会法庭的工作性质、工作程序和受案范围,特别是重点宣传社会法庭调处纠纷不收费、方便快捷、为当事人保密等内容,努力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法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引导符合社会法庭受理的纠纷当事人主动自愿到当地社会法庭调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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