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减轻未成年人在法庭审理中的心理压力,柘城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对初次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法官、书记员、公诉人与“问题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辩护人围座圆形会议桌,法官以谈心的方式审案。
5月25日 ,该院首次采用“少年圆桌审判方式”开庭审理了1起未成年犯罪案,宣判后,被告人及其父母均表示服判。
“圆桌审判”方式可以减轻或者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使审判在相对宽松、缓和的气氛中进行,有利于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帮助未成年人罪犯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