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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以“五项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19 08:25:55


    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柘城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开展“五项活动”为重要载体,积极把司法为民切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全力做好便民、利民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一、做好诉讼引导,消除群众困惑。该院 针对一些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知之不多的现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诉讼指南”活动,以消除群众对法律的困惑。为此,印制了《诉讼当事人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材料,在立案时,让每位当事人都拿到一份民事诉讼指南材料,并详细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起诉条件、审判时限、诉讼风险、举证责任承担、以及举证时限等。

    二、搞好窗口服务,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院领导都会亲自参与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有关问题,批办有关案件,并认真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使接待工作不流于形式。

    三、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体现司法为民。为认真落实“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这一庄严承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缓交、免交了诉讼费,从而方便了群众诉讼。对于涉及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真正使当事人体会到人民法官的爱民之心、亲民之举。

    四、开展巡回办案,普及农村法制教育。针对辖区范围广、山区多、人口分散的特点,为减轻百姓诉累,设立流动法庭,组织法官巡回到交通不便的山村和案发地办案,能当庭调解,就地调解、就地裁判,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法制教育课,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缩短了法庭与家庭的距离,对法治宣传、普法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五、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履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该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开展“调解年”活动的部署,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明确把提高调解率作为硬任务。对涉及民商事纠纷案件,严格实行“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于诉讼执行全过程,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佳结合点,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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