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由柘城法院慈圣法庭组织,惠济乡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参与的联合调解组,经过四个多小时耐心细致调解,吴某甲、吴某乙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事后对调解组表示感谢。
1986年,吴某甲在惠济乡某食品站干活期间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法院判决食品站赔偿吴某甲一定经济损失,由于赔偿款没有到位,为此吴乡甲一家直接居住在食品站内,后吴某甲之子在食品站内开办驾校。2009年,食品站将土地转租给吴某乙,经过法院判决后,吴某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吴某甲之子腾出土地及地上的附属物。这起执行案件执结后,2021年吴某乙将吴某甲诉至法院,要求其搬离食品站并腾空房屋,同年,吴某乙与王某联合对食品站所属部分土地进行开发建房。2022年,因吴某乙私自改变土地用途,食品站将吴某乙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一宗土地8年发生多起诉讼案件。慈圣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高臣仔细阅读了起诉状,并对多起关联诉讼案件按时间顺序进行了认真梳理,厘清案件的基本脉络。并多次与惠济乡政府、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进行联系沟通,经过多次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案件各方当事人的纠纷自2015年至今已持续8年,历经多次诉讼仍未息诉。从彻底解决各方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目的出发,本案还是和解为宜。而和解的关键方是吴某甲与吴某乙,只要做通他们双方的工作,其他各方的工作就相对容易了。
循着这一办案思路,慈圣法庭、惠济乡政府、村委会组成联合调解组,为双方剖析案件症结所在,对症下药,说情理、讲法理,化解心中怨气,并向双方客观地分析利弊、解答疑问,经过耐心讲解,当事人双方综合考虑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