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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六字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

  发布时间:2010-05-19 08:12:34


    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当前政法系统的重要工作之一,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认真分析当地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关注民生,倾听民情,了解民意,以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思想上求“重”。该院干警认为,思想是实践基础,是完善行为的保证,是不断奋进的基石,因此,认真学习关于民生的要求,从思想上领会民生的实质,广泛地应用到审判实践中去,同时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不断提升自己,认识的深度和广度。

    行动上求“广”。该院干警在提高认识的同时,更侧重于把关注民生落实到行动上。每年定期进农家、进社区、进企业,制作宣传栏,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并义务接受群众的咨询。同时以基层人民法庭为前沿,开展巡回办案活动,主动送法下乡,在村头巷尾、田间地头进行开庭审理或调解案件,让旁听群众了解审判的全过程。该院少年庭还采取送法进校园活动,以花季少年鲜活的犯罪事实来警示和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好好学习,遇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诉讼上求“便”。该院坚持“能快则快、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推行口头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并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保障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审判环节,组织法官走出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并积极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实现诉调对接,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全力维护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判决上求“实”。针对判决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该院坚持实行承办法官负责对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答疑释惑制度,力求从法律上消除当事人对判决的不理解、不明白和不满意,进一步增强裁判的透明度和说服力。在判后释法中,坚持审判人员主动询问和当事人提问相结合、庭审结束后答疑和庭审中释法相结合、判后答疑与案后回访相结合的制度,力争把释法答疑落到实处。

    监督上求“明”。该院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将其置于上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重大的民生案件,主动向政法委、人大、政协汇报,并根据案件的实际,及时邀请政法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现场或召开听证会,达到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和谐统一。

    涉诉信访上求“稳”。该院针对当前涉案信访现象较为突出的情况,详细地规定了完善的听证程序。承办法官有理有据的说明和实事求是的解释,解开了信访人的心结,拉近了信访人与法官、法院之间的距离,给信访人一个明白的答复,有效地促进了息诉服判工作的整体推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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