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柘城县法院陈青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偿还义务,原告当庭申请撤回起诉,该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原告(男)与被告(女)经人介绍相识,相互加了微信,开始以恋爱心态相互交往。在交往期间,女方曾向男方借钱、索要财物,男方也多次以微信、支付宝方式给女方现金并购买物品,对于其中的一部分钱款,女方在微信中明确承认是向男方借款来用于归还其个人的车贷、房贷以及其他花费。
后在两人分手后,女方将男方拉黑,相关款项并未偿还,男方遂将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及时偿还借款。
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办案法官并未放弃调解,在开庭前,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又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表达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女方当场将应偿还的钱款一次性支付给男方,而男方也当庭提起撤诉申请,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