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为保证陪审员参审、参调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柘城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管理途径,逐步建立、健全陪审员管理使用机制,对陪审员的选定方式、业务要求、工作职能、福利待遇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使陪审员的管理有章可循。
一是拓宽选任渠道,优化队伍结构。为严格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公开选任工作,把好“进门关”,柘城法院建立并完善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坚持平等竞争和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选任条件、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提请任命等五个环节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并根据最终考察结果依次择优录用陪审员。同时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从不同行业、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的人员中选任陪审员,代表性较强,同时确保医学、教育等专业领域人员的应有比例。他们还坚持业务技能和道德品质并重的原则,通过严格审查,把热心陪审工作、能力较强、素质较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
二是归口管理,对口使用。由政治处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任免等人事管理工作。各业务庭负责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登记,按月上报。为增强使用的针对性,还将陪审员按照行业、特长、地域等不同标准分类,由各业务部门根据案件类型从相应类别陪审员中抽取确定。
三是规范范围。该院规定在受理下列案件时,可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取证、审判、调解工作:婚姻家庭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弱势群体案件、当事人缠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难点热点案件、当事人有强烈抵触情绪的案件和其他认为应当邀请陪审员参加的案件。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用可不用陪审员参审的尽可能邀请陪审员参审。执行案件可邀请陪审员参与执行和解。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为弥补陪审员法律素质的不足,办法对陪审员培训工作作出了专门规定。岗前培训包括人民陪审员职权、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诉讼规则和法律基础知识。任职期间着重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新法律法规等业务专项培训。并规定在全院及各业务庭组织业务学习时可根据学习内容邀请相应类别的陪审员参加。
五是保障福利待遇。规定立案庭于每月25日前汇总《人民陪审员工作记录表》,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工作补助单》,报政治处审核后交会计室计发补助。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审判活动,被所在单位克扣或变相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政治处及时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六是加强廉政监督,确保队伍纯洁。修订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考核办法,将人民陪审员纳入部门廉政责任制考核范围,将陪审员勤廉执法情况与部门负责人的廉政目标考核挂钩。加强对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的督查,严格奖惩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