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柘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突出做到坚持“五个一”,使大部分诉争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该院做到的“五个一”是:一个原则、一个尺度、一个结合、一个立场、一个心态。
一个原则,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愿、合法原则,只要当事人自愿,对那些有协商余地、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尽量调解结案;
一个尺度,即法官只针对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作讲解说明,对于实体权利的放弃或坚持则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一个结合,即坚持情、理、法结合。主办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帮助当事人了解相关规定,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调解对其权利保护的重要性,在理性上接受调解。
一个立场,即法官中立立场,做调解工作,不偏不倚,充分赋予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的机会,尽量让双方当中事人沟通思想,消除对抗情绪,使当事人充分信任法官,充分信任法院;
一个心态,即不急不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的放矢地营造宽松祥和的气氛,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