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在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中,柘城县人民法院站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主要做法是:
一是坚持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与执法为民相结合。全面规范庭审言行举止,禁止庭审中出现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等现象,严格执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的规定,把“以当事人为本”原则贯穿于审理案件细节中,落实在小事上,继续推行“戒骄戒躁、注重实干”活动,以自觉的行动、规范的行为为每位当事人服务。
二是坚持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与公平正义教育相结合。法院广大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因此,必须继续加强对广大法院干警的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观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法院干警要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摆正自己与他人、感情与法律的关系,排除个人利益对公平正义的影响,克服各种人际关系的干扰克服特权思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法院干警不仅要具备区分善恶、维护正义的能力,还要以公允的态度、公正的立场处理与审判有关的事务,给人以看得见的正义。作为法院干警,在工作中更应该实行执法公开,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使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能够有效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以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同时执法公开也是保障公民对法院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措施。
三是坚持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法院自身的发展要求我们讲大局,法院工作要在党的工作大局中扮演好角色,如果法院服务大局的工作做得不好,工作很难取得好成绩,更谈不上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今年以来,柘城县委、县政府在多个重要会议上对柘城县人民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服务大局的工作做得好。服务大局的工作做出了成绩,对改善我县法制环境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环境的改善,不仅使我们能够集中更多的精力抓审判能力的提高,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抓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而且使我们在司法保障、法官津贴落实、中层领导干部充实和调整等方面也能够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
四是坚持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与党的领导相结合。在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历史进程中,党对司法规律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必须使广大干警有新突破,切实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权力部门,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必须理所当然地要坚决服从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保障人权的观念。我们既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又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服务和保护人民。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