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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被执行人送锦旗 感谢法官保障企业促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01 09:41:20


    3月30日,被执行人柘城县某食品厂法人代表李某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好法官、保障企业促发展”的锦旗送到柘城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法院干警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为民情怀。被执行人给法官主动送锦旗,这在执行案件中并不太常见。

    2018年9月,柘城县某食品厂法人代表李某以食品厂的名义向王某某借款20万元,利息为月息1.5分,约定期限为一年,该食品厂以地皮作为借款抵押。到期后,食品厂一直未归还欠款,王某某诉至柘城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食品厂及该厂负责人十日内偿还王某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

    王某某于2020年3月向柘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日立案受理,随后向食品厂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手续。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且被执行人系服务民生保障的中小企业,受目前疫情影响都有资金压力,食品厂因营收减少,暂时缺乏偿还能力,如若拍卖食品厂土地,该厂会倒闭,影响百姓生活,社会效果并不好。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被执行人分4期偿还欠款。法院根据双方协议情况依法支持食品厂恢复正常经营,暂缓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

    本案中,柘城县法院充分考虑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以司法力量为中小微企业舒困解难,积极做当事人工作,运用各种调解方法,不到十天就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使得涉民生企业的利益达到了最大化,保障了企业的顺利发展。

责任编辑:张桂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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