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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执行法官暴雨中扣车 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9-08-07 16:15:54




    8月7日上午,根据申请人王某提供的执行线索,柘城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冒着暴雨前往该县起台镇,在齐脚深的水里,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实际所有的混凝土罐车予以扣押,成功促使张某某当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21.8万元,最终圆满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8年3月,本案被执行人张某某因生意经营需要向申请人王某借款41.8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经王某多次追要,仍有21.8万元未偿还完毕,王某无奈将张某某诉至法院。经柘城县法院调解,张某某自愿承诺于2019年7月15日前偿还全部借款。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某仍拒不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柘城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某在指定期限内仍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8月7日上午,申请人王某提供线索,张某某实际所有的混凝土罐车正停在某建筑工地上。为防止张某某转移,执行干警程方等人冒着大雨趟着雨水,成功将张某某所有的混凝土罐车予以成功扣押。

    8月7日下午,被执行人张某某得知混凝土罐车被法院扣押查封后,为了不影响工地施工进度,就立即筹款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并支付了执行费用,本案得以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张桂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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