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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再行动

  发布时间:2019-06-12 09:32: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的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柘城县法院于6月12日早上6点第二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局全体干警在院长张书勤的带领下,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给其威慑打击,展现法院执行干警的亮剑精神。

    出发前,该院院长张书勤对参战执行干警进行了动员。张书勤要求全体执行干警注意安全,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活动轨迹,摸清被执行人的大致情况,确保执行取得效果。为避免惊动被执行人,执行警车在走村入户时一律不闪警灯、不鸣警笛。

    原告张某某、李某某、姬某某曾在2015年9月份跟随被告王某某在北京市房山区工地上干建筑工程,工程完工后王某某一直欠着三原告工资款112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一直不服从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得知正逢麦收播种时节王某某在芒种,执行干警来到王某某家里,谁知王某某在麦地和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干警对其大搜查当场将王某某带回法院,王某某妻子表示一定会把下欠的工资款给还上。

    洪某某与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洪某某给刘某某送煤矸石,剩余29000元货款未给,洪某某多次催要未还,形成纠纷,起诉到法院。刘某某不拿法律当回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此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刘某某家中,刘某某态度恶劣,极不配合法院工作,语言恶劣表示放恶狗进行报复,对执行干警进行威胁,执行干警将其当场拘留。

    截至上午九点,柘城县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第二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当场履行1件,执行到位案款11万余元,另外3个案件双方当事人正在积极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予以拘留。

    在以后的工作中,柘城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办理速度与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张桂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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