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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多措并举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26 17:48:57


    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柘城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中,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放在第一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今年一月份,该院与辖区党委、政府联系,就乡镇 “社会法庭” 的设立达成共识,由法院牵头,镇党委、政府给予支持、配合,在全县21个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挂牌设立 “社会法庭”,推选在群众中有威望、有能力的干部或群众担任社会法官,及时掌握了解各村矛盾纠纷情况,帮助法院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二是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该院制定了《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意见》,由立案庭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法官管理。立案法官通过审查诉讼材料,对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进行分类细化,启动调解程序并限定调解时限。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纷争,采取以法官为辅,用电话委托或《委托调解函》的形式进行分流,依靠调解人员的威望、经验和专业知识,综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进行诉前调解。对于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或涉及群体性的纷争,采用以审判人员为主,政府、公安派出所、村民调组织、社会法庭为辅的方式进行诉前调解。今年以来,该院已完成诉前调解案件33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坚持全程调解,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调解优先”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尽可能调解结案。同时,充分调动法院内外一切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在内部实行梯次调解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除合议庭成员外,庭长、主管院长依次出面协助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采取庭前做引导自行调、庭审抓症结重点调、庭后找时机跟踪调、判后答疑再次调,把调解作为一种常态工作机制。

    四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巡回审判作为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载体,利用巡回审判便于调查案情、便于倾听群众意见和赢得群众信任的优势,大力开展巡回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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