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凌晨,柘城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张某的电话,称一直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某出现了。执行干警放下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驱车赶往该县起台镇,最终将逃到玉米地里的被执行人李某某抓获。
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柘城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某给付原告张某人民币7900元。被告李某某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李某某送达了相关文书,后来李某某为了躲避债务竟然玩起了“失踪”,一时音信全无,执行干警找其多次,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线索。
执行干警赶到起台镇后,悄悄的来到李某某的家门口,准备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围堵李某某,不料李某某闻讯后还是从偏门逃走,逃跑途中跳进了公路旁边一个4米多深的长沟里,执行干警在不知道深沟中地理环境的情况下,也奋不顾身的跳入沟中继续追捕李某某,最后在一片玉米地里将李某某成功抓获。
执行法官依法将李某某强制带到法院后,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在法院执行威力的震慑下,李某某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让其家人筹集全部欠款7900元送到了法院,该案至此顺利执结。
坚守是一种信念,是一种责任担当,更是一种无私奉献,成绩来自于坚守,凭着对执行工作的无限热爱,凭着对人生价值的美好追求,凭着对申请执行人的那份责任,柘城县人民法院正是有了一群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执行人,我们才能一次次赢得群众的称赞和当事人的认可,我们才能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持续领航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