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柘城频道讯 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之间的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容易激化的特点,柘城县人民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并在实际运用中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个到位”。一是争议焦点找到位。通过仔细阅读案卷材料、与当事人见面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力求使案件得到高效快捷审理。二是释法到位。积极向当事人释明案件判决及调解的法律依据、赔偿范围及标准,结合案情确定赔偿金额,使双方心中有数,服判息诉。三是赔偿损失到位。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被告人履行赔偿责任,及时补偿被害人损失。
“三个结合”。一是庭前调解与庭审调解、庭后调解相结合。庭前利用告知诉讼事宜的机会把握双方诉讼心理,积极促成调解,在庭审中、庭审后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有的放矢地进行调解。二是释法明责与灵活调解相结合。调解时注重释法析理,明晰责任,在此基础上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保障调解协议合法合理。三是调解质量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注重调解质量,保障调解协议能够得到及时圆满履行,同时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