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认识到盗窃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要以此为鉴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希望你能严格遵守规定,积极改造,踏实做人。”“谢谢你们,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以后我会好好改造的,孝敬父母。”这是柘城法院少年庭庭长王惠勤对未成年犯小毛开展回访帮教的一幕。
未成年人毛某因盗窃罪被柘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三个月过去了,他的身心到底有何变化,一直牵动着少年法庭法官的心。8月16日,柘城县法院少年庭庭长王惠勤带领少年庭两名法官驱车来到睢县未成年犯管教所,详细了解了毛某在少管所的改造情况,在管教干部的陪同下与他细心交谈,鼓励其要积极学习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改造当做对人生的磨练、生活的洗礼,重新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早日回归社会,用在这里学到的一技之长回报父母和社会。
少管所的领导介绍了毛某表现良好,适应能力强,尤其是毛某还被树立为队里的典型,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法官们送去的法制读本,受到了管教干部和少年犯喜爱,少管所表示要将此书在全所里传阅,让这些特殊的孩子们通过阅读和学习知晓法律、遵守法律,用法律指引今后的人生道路。
近年来,柘城县法院通过坚持法制教育、建立回访制度、完善帮教计划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持续地开展着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预防及未成年犯的判后回访帮教工作,涉少案件连续下降,少年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