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柘城法院执行干警在得到被执行人的可靠消息后,立即组成4人小组奔赴千里之外的浙江省义乌市,在连夜蹲守2天2夜后,于8月11日最终将一名女老赖抓获并顺利带回。
2014年8月,被告郭某夫妻向原告先后两次借款15万元用于购买半挂车,借款期限为12个月,被告郭某夫妻自愿用其名下房产、地皮及车辆做抵押,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催要,被告郭某偿还原告15万元一年的利息45000元,剩余欠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没有还款。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柘城法院执行干警到郭某家中送达手续后,被执行人郭某承诺主动与申请人联系还款,但是几个月过去了,申请人并没有接到被执行人的电话,后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外出逃避执行。
8月9日,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的电话,说被执行人的妻子朱某在浙江省义乌市打工,执行干警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成立抓捕小组并连夜赶往浙江省义乌市,但是被执行人朱某为了躲避法院强制执行,其对外声称的打工地址与实际上班的工厂地址并不一致,但是执行干警并没有气馁,几经周转终于将正在上班的被执行人朱某带回。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朱某以家中无钱,无力偿还借款为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根据上述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