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9:00,伴随着一记庄严有力的法槌声,柘城县法院院长张书勤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依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杨某某诉被告刘某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原告刘某诉被告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许某某诉被告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开庭前,张书勤仔细阅读了三个案件的卷宗材料,认真研究分析各个案情,为庭审作了充足准备。庭审中,张书勤凭借丰富精湛的民事审判经验和娴熟的民事审判技巧,与合议庭成员相互配合,各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规范高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一个案件当庭调解,另外两个案件宣布择日宣判。
该院自推进司法改革以来,制定了多项改革方案,大力推进员额法官办案、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等工作。同时,主审法官被安排到审判一线办案,回归法官本位,院领导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使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新常态。该院院长带头开庭办案,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不仅对全院法官起到了示范作用,促进全院法官自觉提高业务水平,全面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机制的有效运行,同时还能亲自感受审判一线审判的实际情况,直接面对群众,更好地为群众解决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截止目前,该院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1600余件,占办理案件总数的40%以上,极大地带动全院干警抓好执法办案,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