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柘城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王某的电话,称一直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回家了。执行干警放下电话后,立即组织抓捕中队驱车赶往该县胡襄镇,最终在路边5米深沟内将被执行人张某抓获。
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柘城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给付原告王某人民币27690元。被告张某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张某送达了相关文书,后来张某为了躲避债务竟然玩起了“失踪”,一时音信全无,执行干警找其多次,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线索。
执行干警赶到胡襄镇后,悄悄的来到张某干活的广场上,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围堵张某,张某看到执行干警后立即逃跑,逃跑途中跳进了公路旁边一个5米多深的长沟里,执行干警在不知道深沟中地理环境的情况下,也奋不顾身的跳入沟中继续追捕张某,最后成功将张某抓获。
执行法官依法将张某强制带到法院后,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在法院执行威力的震慑下,张某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让其家人筹集全部欠款27690元送到了法院,该案至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