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柘城法院执行干警陈刚、王志才赴辖区胡襄镇执行一起侵权纠纷案件,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本是同村邻居,却因为一条出路产生了矛盾,最后闹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原告刘某诉被告王某、张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后经柘城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张某清除3.6米宽东西出路上的障碍物。判决后,二被告仍然没有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柘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柘城法院执行干警本着邻里之间不伤和气的目的,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5月23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胡襄镇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了一起开展工作,刚开始,双方当事人还是争吵不休,各说各的理,执行干警赶紧安抚双方情绪,使其停止争吵。执行干警陈刚和王志才都是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资深法官,两人开始分别做当事人工作,耐心地说道理、讲古代六尺巷的故事、各种办法齐上阵。在干警的努力说服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宅基地、出路纠纷,现代有,古代也有。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张英的家人和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写信到京城求助。张英在回信中写下一首诗: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看到书信后,争执双方各退一步,由此产生了脍炙人口的“六尺巷”的故事。在这里,也要为我们的执行干警点个赞,为了执行工作,翻墙爬树不在话下,而当“调解员”也是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