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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包办驾照行骗,获刑四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7-03-28 09:47:50


    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拥有自己的私家车不再是梦想,越来越普及寻常百姓家。开车首先得有驾照,都知道驾照难考,特别是科目二考一次未必通过。有人想若不考就能拿到驾照该多好,有人这样想就有人投其所好,以包办驾照为由,趁机诈骗钱财。而那些不想考试就想拿到驾照的人轻而易举就上当受骗了。柘城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5年3月份,被告人韩某以不用考试两个月包办驾驶证为由,通过何某诈骗商丘市睢阳区居民孙某、乔某等人,睢阳区古宋乡村民付某、柘城县居民陈某、周某,湖北省洪湖市居民寥某;又通过何某、周某诈骗柘城县远襄镇村民王某、余某,柘城县牛城乡村民张某,南阳市镇平县安子营乡白坡村村民高某等三、四十人共计67000元;案发后退还19500元。

    2015年6月份,被告人韩某以不用考试两个月包办驾驶证为由,通过周某诈骗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村民马某等七人驾驶证共计11000元。

    2014年5月份,被告人韩某以不用考试两个月包办驾驶证为由,诈骗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村民杨某赢现金6800元,案发前已全部退回。2015年4月份5月份,以同样理由诈骗河北省霸州市居民王某现金15000元,案发前已全部退回;诈骗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李某等十余人现金49000元,案发前由陈某退回29000元,剩余20000元。

    在庭审中,被告人韩某对犯罪事实及定性均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韩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桂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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