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柘城法院执行干警时刻没有放松,执行抓捕小组跨省市,经过蹲点、摸排、制定周密方案,在安徽亳州市和谐佳苑小区、商丘市道北成功抓捕两名涉嫌拒执犯罪的在逃犯。
原告刘某与被告商丘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5年9月22日经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了审理,庭审前,原告刘某撤回了对被告孟某的起诉,原告刘某称,被告商丘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为经营需要,多次向原告借款,截止2014年10月31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商丘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刘某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付清,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照借款总额每天的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至全部清偿为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千分之十五。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没有按约定偿还。
经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是一种民间借贷纠纷,该借款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受法律保护。被告商丘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后没有按约定偿还债务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对此纠纷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被告商丘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被告商丘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被告商丘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2017年春节前后,柘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春节有利时机,加班加点,多措并举,解决了一批疑难案件。2017年2月3日至2月10日,该院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8人,继续保持了惩治老赖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