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柘城法院“春节期间打击老赖活动”拉开序幕,对所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集中拘传一批、拘留一批、移送一批、悬赏一批,此次活动的宣传口号是“让老赖过不好春节”。
原告王某与邢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邢某从虞城县农行贷款20万元,月利率为8.91%,1997年2月5日到期,1997年1月17日,被告邢某从虞城县农行贷款30万元,月利率为9.24%,1997年7月17日到期。1999年8月27日,被告邢某偿还借款利息23583元。2000年6月,虞城县农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原告某公司,并向被告邢某送达了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该通知书含有催收内容,2000年6月9日,被告邢某在通知书回执上签章,该回执中含有同意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的内容,2001年9月6日,原告某公司在《河南法制报》发布了催收公告,被告邢某仍未还款,经查被执行人邢某在虞城县开有一家酒店,其名下原有的两千多万元财产已被全部转移,被执行人邢某有足够的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执行干警收到消息后,在虞城县邢某酒店连续蹲守两天,最终在18日凌晨5点成功将邢某抓住。
柘城法院执行局利用春节前后被执行人“人好找、财好寻”的有利时机,克服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组织开展为期50天的“春节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行干警全天不休息,成立8人抓捕小组,干警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第一时间收到被执行人消息马上进行抓捕行动,通过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预案、丰富执行方法、形成舆论高压等得力举措,加大对被执行人系外出人员案件的执行力度。
截至1月19日,柘城法院共拘留23名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或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将86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迫使18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